注意了这11批次中药不符合规定

记者12月24日了解到,省药监局发布近日的《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》(年52号)显示,有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。

这1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为:

1.小通草(0.2公斤/袋,药品批号),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,舟曲县永恒大药房经销,性状不符合规定。

2.泽泻(1公斤包装,批号),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,浸出物不符合规定。

3.盐补骨脂(1公斤包装,批号)甘肃康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出品,庆阳医之轩医药有限公经销,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。

4.车前草(1公斤/袋,批号)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,甘肃岐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销,总灰分及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规定。

5.谷精草(1公斤包装,批号)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,医院经销,药屑杂质不符合规定。

6.小通草(0.25公斤/袋,批号)武威市神农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,医院经销,性状不符合规定。

7.制川乌(1公斤包装,批号)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,医院经销,性状不符合规定。

8.前胡(0.5公斤/袋,批号B-01),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出品,甘肃德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经销,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。

9.淡豆豉(1公斤/袋,批号)甘肃康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,医院经销,性状不符合规定。

10.蜜款冬花(1公斤/袋,批号)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,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杏林堂大药房经销,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。

11.制川乌(0.5公斤/袋,批号)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,医院经销,性状不符合规定。

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,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,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涉及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,将于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。

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的相关单位,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,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,制定落实整改措施,切实消除风险隐患。

来源: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田小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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